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房产中介、熟人介绍、高息诱惑、短期垫资——当这几个标签凑在一起,你以为遇上了“靠谱的赚钱路子”,实际上可能正在走进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日前,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借贷型”诈骗案,一名房产中介人员利用帮人卖房建立起信任,以“垫资过桥”“内部房源”为幌子,先后从多名熟人手中骗取数百万元,而这些钱从未用于所谓的“业务”,而是全部填进了他自己的债务黑洞。
2023年,王某通过房产中介张某卖掉了自家一套房子。此后,张某隔三岔五找王某聊天,话题逐渐转到赚钱的门路上。
“我现在做银行过桥垫资,利息按月结,一个月两三分。”张某拍着胸脯保证。王某起初犹豫,但经过前几次小额“试水”,确实按月拿到了利息,便逐渐放下了戒备。短短几个月内,王某先后借给张某207万元。每一次,张某都写下了借条,附上“垫资业务单”,甚至偶尔还会转回几万块钱“以示诚意”。直到约定的还款日一次次落空,王某才发现不对劲,遂委托律师去核实。经律师调查,张某在多个法院早已“榜上有名”——多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均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换句话说,他早就成了一个“空壳”,却在不断借新钱填旧账。王某遂选择报警。
那么,张某借来的钱去哪儿了?据调查,张某的“资金链”其实非常简单:从A借来的钱,拿去还B的利息;从C借来的钱,再去还A的部分本金。至于那些所谓的“垫资业务”“内部房源”,从头至尾都只是谎言。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注定不可持续。当越来越多的债权人上门催债,张某开始用“银行冻结”“客户回款延迟”等借口拖延,偶尔转回几千块钱“安抚”对方。他甚至在被起诉到法院后积极应诉、参与调解,营造出一副“我愿意还钱,只是暂时困难”的姿态。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类以“垫资过桥”“内部房源”为名的借款诈骗,近年来呈多发态势。它们往往具有以下共同特征:借款理由“高大上”但无法验证。无论是“银行过桥”还是“内部房源”,听起来都很专业,但对方从不让你接触核心环节,所有信息全靠一张嘴和几张PS的截图。其次,承诺高息但从不让你看“底牌”。月息2%——3%,远超正常借贷利率。对方会用“短期周转”“只差这一笔”来催促你尽快转账,却不让你了解他真实的资产负债状况。而且,涉案人往往不会失联,甚至会主动参与调解、打官司,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不跑,你就容易误以为是“民事纠纷”,从而放弃刑事报案。而一旦进入漫长的民事诉讼程序,他们就有了更多腾挪空间。
检察官提醒:在向熟人借钱时,更要核实用途。不要因为是朋友、同学介绍就放松警惕,一定要亲眼看到真实的合同、银行流水、抵押物等凭证。另外,高息大概率是陷阱。任何承诺“稳赚不赔”“月息超过1.5%”的短期借款,都要在心里先画一个问号。要记住,利息是资金使用权的租金,严重偏离正常利率水平的借贷都有可能是骗子盯住了你的本金。同时,如果发现“终本”记录,要立刻停止出借。如果对方已经有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说明他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再借钱给他,无异于打水漂。